第35章第35章
葛晓云并不是南阳市当地人。她是为了丈夫林栋的工作,婚后才搬到南阳市的幸福小区。
她和丈夫经人介绍认识,彼此见了几面,互相觉得对方给自己的感觉还不错,就确立了恋爱关系。
在恋爱过程中,葛晓云察觉到林栋是一个性格强势,颇为大男子主义的人。他认为正常情侣关系应当“男主外女主内”,要求葛晓云必须温柔贤惠,主动负责家务做饭等工作,听从他的安排,不能随意和同事们应酬,最好一下班就回家…那个时候,其实葛晓云的工作收入要远胜林栋一大截。但女性太容易在自己的成长环境中感到自卑,葛晓云亦是如此,她从来不会认为自己是优秀的人。她非常羡慕林栋的高学历,他毕业于华夏知名学府,又是本硕连读。不像她,只是一个非常普通的末流211本科学历,当年完全是踩着最低分的尾巴“侥幸考上的。
所以即使林栋在许多方面都展示出了强势不讨喜的一面,葛晓云也以十足的耐心和温柔去包容对方,认为对方高学历的优点足以掩盖他的不足。更何况,她也不是什么十全十美的人,不是吗?
在相处了一年多以后,两人没有什么意外的见家长,领证,办酒席,正式迈入婚姻的殿堂。
事实上,最初婚后的一段时间内,两人也确实有过一段"蜜里调油"的日子。那时葛晓云已经在林栋的调教下,逐渐适应了“家庭主妇"的新身份,学会许多家务技巧以及家常菜的烹制方法,而林栋也会经常早早下班回来,陪她聊天,给她打下手。
事情的急转直下发生在结婚后的第二年,林栋得到一个外调升职的机会,他需要去远在千里之外的南阳市分公司工作,但职级能从总部的小组长升到分公司的部门负责人。
而这个时候,葛晓云原本早就应该拿到的工作加薪机会,也因为她投入过多的精力在家庭,被上司多次指派给了其他同事,现在她的收入早就落后林栋一大截。因而在林栋的劝说下,她几乎没有过多的犹豫,就同意了跟随林栋一同夕调的决定。
向公司递上辞呈的时候,一向赏识葛晓云的上司提出挽留:“即使你丈夫有外调升职的机会,你也可以留在这里,打拼自己的事业。他去一个陌生的地方是为了拼事业,你又是为了什么呢?晓云,你要记住,你们是两个独立的个体。葛晓云不记得自己当时是怎么回答的,但她知道自己的回应一定没什么礼貌。因为她记得自己当时满腹牢骚,认为上司家境美满,收入优渥,根本不明白异地夫妻的处境有多么艰难,简直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林栋也表示赞同,认为如果上司真的想挽留葛晓云,就不会一次又一次把升职加薪的机会拱手让人,临走前说那番话,只不过是想站在道德制高点,鄙初葛晓云的选择罢了!
于是葛晓云跟着林栋搬到了南阳市,正式成为一名赋闲在家的全职主妇。葛晓云万万没想到,这个决定,会成为她“噩梦"的开端。真正进入分公司上班后,林栋的工作并不顺心。虽说工资待遇提高了,但手下的员工并不“服”他这个从总部空降的部门领导,认为他只是一个学历好看的“花架子”,经常阳奉阴违,偷奸耍滑。
在大领导面前丢了几次人后,林栋也终于意识到为什么自己能从总公司一众竞争者中抢到这个外派机会,因为这份工作就是一个没人愿意接的烫手山芋!亏他还以为是部门领导赏识他的学历与工作能力!偏偏人已经因为一时冲动来了,又不能轻易辞职撂挑子,林栋只好捏着鼻子,认命地继续工作。不过随着被下属刁难的次数越来越多,林栋的脾气也越来越差,他不止一次向葛晓云抱怨,那些人嘲笑他只有一个高学历的文凭,没有真才实学,却脾气差,喜欢使唤人……
葛晓云想要安慰自己的丈夫,告诉他没关系,可是她现在的处境也不好过一一自从辞职在家成为全职主妇后,葛晓云每个月的所有开销都要找林栋要钱。之前上班的时候,葛晓云不认为这是一件低自尊的事,甚至认为有老公供养当“米虫"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可真正成为一名全职主妇,葛晓云才意识到,原来让她每天找丈夫伸手要钱这件事是多么的难为情。尤其是葛晓云还养了一只名为欢欢的小博美。林栋并不喜欢狗,但这是葛晓云单身时就养的小狗,在两人感情尚好的时候,林栋也不好提出把狗丢掉或送走的要求。
而在葛晓云拥有自己工资收入的时候,她总是给欢欢买很贵的狗粮、玩具和生活用品,将欢欢打扮成一个精致的小狗。可是随着林栋工作的不顺心,他对葛晓云的态度也越来越差,不仅性格变得更加暴躁易怒,染上了酗酒的坏习惯,还开始盘查葛晓云的每笔支出,抱怨她总是乱花钱,经常威胁要断掉对葛晓云的生活开销费用,尤其是那个只会往往叫的小畜生……
葛晓云没有底气反驳丈夫的话,她只好努力从生活费中能省再省,欢欢每天的食物从进口狗粮变成了国产狗粮,再到鸡胸肉拌蔬菜,最后成了人类每天的剩饭。它也从一只穿着漂亮衣服的小狗,变成了每天蓬头垢面的潦草小狗。不过欢欢是一只忠心耿耿的小狗。生活质量的下降并未影响到它对葛晓云的爱,每天它仍旧会用湿漉漉的黑眼睛,充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