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沈小薇
雷峻岳带钱建设离开时,姜凌想让他把自行车铃铛失窃的资料带给应松茂,却不料被他拒绝了。
雷峻岳笑得很欢乐:“那是你答应送给他的东西,你自己送。”没办法,姜凌只能亲自跑一趟。
她转身望向案件组其他三人:“应队说咱们破获的自行车铃铛失窃案很有价值,可以写篇论文发表,咱们四个都会署名。”办公室里顿时一阵欢呼。
“发论文?太好了!”
“我的名字也会出现在论文题目的下面?真光荣!”“应队是华夏公安大学的研究生,他投稿论文肯定能录用,我们也跟着沾光啊!”
就连闻讯赶来的魏长锋也兴奋起来:“发论文?哈哈!我们金乌派出所要出名了。”
姜凌抬了抬手:“先别急,论文还没影子呢,应队只是让我送材料过去。“魏长锋一拍李振良的肩膀:“你和小姜一起去!”李振良被他一掌拍得差点闭过气去:“老魏,你是断掌,悠着点儿。”魏长锋哈哈而乐,作势再拍:“还不快去?”李振良一边躲一边叫:“去去去,马上就去。”派出所里没有配车,两人只能坐公交。
金乌路派出所有点偏,到市局需要转一趟公交车,换乘点在火车站。火车站周边的建筑低矮,记忆里蓝色玻璃幕墙的银鑫大楼还没开始建设。路人穿着打扮很有年代气息,有穿着毛呢长外套、戴着鲜红贝雷帽的时髦女郎,也有拎着灰白色蛇皮袋、蓝红两色编织袋、身穿厚厚棉袄的农民工。站前广场人群熙熙攘攘,浓浓的乡音传入耳中。“省城省城,马上走!”
“岳州岳州,岳州有上的没有?”
这是自火车站开往湘省各地长途中巴售票员揽客的声音。“买方便面送开水咧……
“《大时代》同款宽肩收腰小西装便宜卖了,赶紧来看啦!”这是在广场周边做生意的小贩叫卖的声音。广播里传来许久未听到的《恋曲1990》。“乌溜溜的黑眼珠和你的笑脸
怎么也难忘记你容颜的转变
轻飘飘的旧时光就这么溜走
转头回去看看时已匆匆数年。”
眼前景象仿佛是一卷褪色的、时间久远的旧录像带。可姜凌没有心情欣赏这新鲜又陌生的环境,她的心里依旧记挂着一件事。一一现在才11岁的沈小梅在哪里?
林晓月找到了,她的心理问题也得到解决,此后母女相依,自然不会辍学流浪,也没办法认识沈小梅。
但是,一想到那个绰号"疯铃"的沈小梅,姜凌便有些胸口闷闷的。如果生来幸福,谁愿意流浪街头,以偷盗为生?沈小梅右耳缺失、左肩烫伤疤、右手残疾仅有三指,每天夜里频繁惊醒并重复“莫慌莫慌,铃铛不响”的呓语,她一定生活在一个残酷、冰冷的环境之中。姜凌没有想到,她很快就见到了沈小梅。
只不过她最先看到的,是另一个案件的死者。等待公交车之际,姜凌感觉有人走到身边轻轻拉扯裤腿,一道怯怯的声音从下方传来:“好心的姐姐,你行行好,打发点吧……一个破旧掉漆的搪瓷碗伸到眼前,碗里放着零星几张钞票。姜凌低头看向站在自己面前的小乞儿。
小乞儿只有五、六岁年纪,穿得破破烂烂,头发脏污打结,仰着一张巴掌大的小脸。乌黑发亮的眼睛、菱形圆润的嘴唇,看得出来是个美人胚子,可脸颊两大块斑斑驳驳、凹凸不平的伤疤扭曲可怖,硬生生地毁了她的容貌,任谁看了都会叹一声可惜。
这张脸!
这张脸姜凌记得。
只不过,上一世姜凌是在尸检报告中看到的。小小的身体、瘦骨伶仃,用一块破布裹着,被埋在一个偏僻农房的后院,面部、颈部、四肢满布瘀伤,嘴里塞着一个干硬的馒头,死亡原因为窒息。不过才八岁的年龄,却死得悄无声息,被人贩子虐待致死。小乞儿名叫沈小薇,本名许清瑶,三岁时被人贩子拐走,毁了她的脸,逼她乞讨。直到死后抛尸,小薇都被一个名为“鹞子"的团伙控制着。这个"鹞子″团伙,可谓是人贩子中最恶毒的存在。一开始,他们从偏远农村买下那些被父母厌弃的残疾孩子,带到大城市乞讨为生,利用人们的同情心理赚钱。这些病弱的孩子长期被虐待,在他们手底下根本活不过三年。
因为这些残疾孩子存活期太短,“鹞子"团伙开始拐孩子,拐来之后剜眼、剁足、砍手……下手极其狠辣,能够熬下来的孩子成为他们敛财的工具,而那些活不下来的孩子便就此永隔人世。
姜凌抬起眼,仔细观察四周情形。
站前广场人多拥挤,姜凌目光犀利,很快便发现了两个和小薇一样衣衫褴褛的孩子。
一个双腿被截的男孩坐在一块木板上,木板下方有四个轮子,他以手当桨,驱动着这辆小车四处游走,见人便磕头乞怜,引得不少人驻足摇头,往他的搪瓷碗里放零钱。
另一个瘦小的女孩右耳缺失,右手残疾,手指只有三根,扭曲恐怖,像鸡爪子一样,她左手托着个搪瓷钵子,睁着双因为枯瘦而显得格外大的眼睛,即使是再不耐烦的路人,也会叹口气施舍点。
这个女孩,正是沈小梅!
刹那间,姜凌便明白了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