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说洛哈特来到这个世界后,对自己魔法体系里哪一项魔咒的改变最为震撼。
毫无疑问,就是遗忘咒。
洛哈特身为魔咒天才,在自己的世界里当然也会遗忘咒。
遗忘咒对一个成年巫师而言,是一门基础到不能再基础的咒语。
就象变形术里的火柴变针,魔药课上的疖子治疔药水。
人人都会,人人都不觉得它有什么稀奇。
他以前用它做过的最多的事,就是给撞见不该看见东西的麻瓜“擦掉”记忆。
但他从来没有想过,原身的遗忘咒,能强大到这种地步。
但在遗忘咒上,他是一个怪物。
洛哈特第一次测试原身的魔力回路时,就发现这副身体对遗忘咒的亲和度高得离谱。
不是魔力强,而是精准度。
那种精准度就象一个人天生拥有比普通巫师多出一倍的神经,用来感知记忆银丝的结构。
原身能凭直觉“看见”每一段记忆在被咒语触碰时的脆弱节点。
知道从哪个角度切入最省力,从哪个深度分离最干净。
他甚至在原身留下的旧笔记里看到一句被划了又划的记录:
“记忆魔法的美妙,远超那些不优雅的战斗魔咒!”
可惜,原身的摄神取念并不强。
否则,他早就是记忆魔法大师。
不过,现在由他来实现这一点。
记忆魔法大师。
他甚至没有用到他之前提前预备好的冥想盆。
按照他本来的计划。
他需要先从金妮的意识里抽出一段关键的记忆银丝,将它存入冥想盆,然后再象翻阅文档一样进到盆中仔细查看。
但原身的遗忘咒效率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期。
当那道金色的魔力细线从魔杖尖端延伸出去,他还没来得及决定要抽取哪一段。
他的意识就已经被一股温和却不可抗拒的牵引力直接拉了进去。
不是记忆被抽出来了,是他整个人滑进小金妮的记忆之中了。
与摄神取念不同,遗忘咒展示的记忆银丝是更加准确的记忆。
不再是容易被防御和阻挡的表层记忆。
作为一个摄神取念大师,洛哈特教授自己都知道很多种阻挡摄神取念的方式。
除了大脑封闭术之外,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将自己的记忆暂时性用遗忘咒遗忘掉,等过段时间自动恢复。
或者是短时间内思考大量的内容,展现出更多的想法,也可以在一定程度避免摄神取念。
这些都是他在自己世界,还没有掌控大脑封闭术的时候,对抗邓布利多的一些方式。
但遗忘咒抽出来的记忆银丝则不是这样,它是一个巫师最根本的记忆载体。
除了精通记忆魔法的大师之外,几乎没有巫师可以做到裁剪自己的记忆,更不用说裁剪别人的记忆了。
金妮的记忆象一条河,从他意识的边缘缓缓流过。
洛哈特只需要低下头,就能看到河底不同颜色的记忆银丝。
他看到了陋居。
不是他想象中的陋居,是金妮记忆中的陋居。
那栋歪歪斜斜,被魔法撑着的房子。
他看到了韦斯莱夫人。
不是他印象中那个战争后期那个被悲伤磨去血色的女人。
是金妮记忆中的母亲。
圆润的,红发的,围裙上永远沾着面粉女人。
就象在对角巷,洛哈特教授看到的样子。
这也是洛哈特教授为什么想要尽快击败邓布利多的原因。
他见过战争。
他知道巫师战争能把一个家庭变成什么样!
他看到了比尔,查理,珀西,弗雷德,乔治,罗恩。
六个红发的,高矮不一,在同一张餐桌上抢同一盘香肠的男孩。
然后是霍格沃茨。
金妮走进礼堂的那一天,是金妮记忆中最明亮的一天。
不是因为她终于离开了陋居,离开了那六个把她挡在身后的哥哥。
而是因为在那一刻,她觉得自己终于可以成为某个人。
不是“韦斯莱家最小的女儿”。
是她自己。
金妮!
一个即将开始书写自己的故事的人。
更不用说,霍格沃茨之中还有哈利。
那段记忆在金妮的意识里是带着光晕的。
不是刻意的美化。
是记忆本身在被存储的时候就已经被某种强烈的情感染上了颜色。
如果有时间的话,洛哈特教授还是非常有兴致,观赏一下小巫师们这些别扭的爱情故事的。
不过现在不行。
现在的当务之急不是满足好奇心,而是找到邓布利多的犯罪证据。
爱情故事可以以后再看,阿兹卡班可不会等人。
他加快了在记忆河流中滑行的速度,手指划过一根又一根泛着不同光泽的记忆银丝。
跳过,跳过,跳过
直到,他终于找到了可疑的线索。
一个会聊天的日记本。
听起来很魔法,对吧?
小金妮是在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