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镇上基本上没有增加冒险点数的机会,唯有去冒险才能增加。
当然,他肯定要选择不那么危险的冒险,小命还是比较重要的,那么打猎任务就很合适呢。
原主的记忆中,他和霖温再找个打猎团跟团打猎,打打野兔,杀杀野猪什么的,因为人多,危险系数并不高。
可以说,是非常适合目前的洛兰刷取冒险点数了。
“好,那就说好了,我刚刚在冒险者公会里好象看到了有组团狩猎的任务,应该是在三天后,你准备一啊,到时候,我们就出发,打得那群野味落花流水!”
霖温挥了挥她的小拳头。
“好好好,我答应你,不过,我们组团的时候,你就不要叫我洛兰了,你叫赵信,可以吧?”
“赵信?为什么啊,你改名了?”
洛兰轻咳两声,“那个,我觉得一个冒险者总该有个霸气点的绰号吧,所以,我以后就想以赵信自称,你可不要拆穿我啊。”
“害,好吧,真搞不懂你,赵信大哥,这下您威风霸气了吧,三天后见咯,嘿嘿,拜拜布莱恩!”霖温摸摸狗头,起身打开门,挥挥手道别。
“汪汪!”布莱恩吐着舌头叫了两声。
“好,三天后见。”
“记得给布莱恩吃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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