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固定现场全貌。九十年代的装修风格,一个大书柜,一张老板桌。
霍骁将照片拿到眼前。
书房的墙上,挂着一幅画。是印刷品,很廉价的那种。
画的内容,是一个男人躺在浴缸里,已经死去。
雅克路易大卫,《马拉之死》。
他放下照片,继续翻看卷宗。没有任何特别之处。就是一个普通的、在当年每天都会发生几十起的盗窃案。
他拿起下一份卷宗。
编号:榕西刑(1999)0203号。
案件性质:故意伤害。
两个醉汉在街头斗殴,其中一个被打成重伤。
霍骁快速翻阅,在证人笔录的附件里,他看到了一张现场草图。画的是当时街边的环境。旁边有一家已经倒闭的录像厅,录像厅的招牌上,贴着一张破损的电影海报。
海报的图案,是一个肌肉纠结的男人,在石块中挣扎。
米开朗基罗,《垂死的奴隶》。
霍骁将两份卷宗并排放在桌上。
一个是九八年的盗窃案,一个是九九年的伤害案。两个案子之间没有任何关联。受害人、嫌疑人、案发地点,全都不同。
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在这两份尘封的、毫不起眼的卷宗里,以背景的形式,出现了“雕塑”系列凶案的原型艺术品。
这绝不是巧合。
有人在二十多年前,就对这些东西产生了兴趣。
霍骁站起身,走到钱科长面前。
“钱科长,我需要九七年到九九年,所有悬案的卷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