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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4章 室友鲁迅中(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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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好累,感觉不会再爱了。”老蒋很沮丧。

孙朝阳腻的不行,忍不住开嘲讽:“老蒋您得了吧,一个老男人出轨,还搞得跟失恋一样,老子大大地瞧不起你。”

臊得蒋见生面红耳赤,恨不得地上有一条缝好钻进去。

孙朝阳一边唱歌,一边乐呵呵洗澡,这个时候,有人在开房间门。

宾馆的房间装修是典型的南洋风格,估计是借鉴了槟城《大东方》酒店,卫生间用木栅栏格开,从里面可以清楚地看到房间里的情形。

就见到一个穿着毛料大衣的四十来岁的中年人提着箱子进来,房间里的暖气开得大,中年人脱掉大衣挂门口的塔式衣架上,露出里面的藏青色中山装。

孙朝阳忙关了花洒,水淋淋冲出去,伸出手:“来了,贵姓?我叫笔名孙三石,本名孙朝阳,大家都喊我朝阳。”

中年人一脸趣青,显然身体不太好,偏瘦。他被肌肉匀称发达的孙朝阳吓了一跳,忙握手:“我笔名鲁迅中,你好,你好。”

孙朝阳吃了一惊,好牛逼的名字。等等,这个笔名有点熟悉,我好像看过他的作品,想了想,就想起来了:“你就是鲁迅中,久仰久仰了。咳,我在我们厂的图书馆里看过你出版的一本小说。当时还很奇怪,鲁迅,鲁迅写的小说啊,得好好拜读。等翻开看了两页才发现上当了,故事说的是地下党被坏人抓住,然后想办法越狱的事情。故事背景是三十年代末,周树人先生都去世了。哈哈,你的笔名是鲁迅中,天生就该拿鲁迅奖。”

鲁迅中以为孙朝阳在讽刺自己,微微不快,道:“惭愧,我年轻的时候走上文学这条道路,不知天高地厚,立志要成为鲁迅那样的大文豪,甚至超过他,就取了这个笔名。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鲁迅中,而不知道鲁迅这个人。其实啊,我怎么比得上先生,徒增笑尔。”

孙朝阳情商极高,如何不知道他误会了自己,就道:“取乎其上,得乎其中,我们少年时立志向,就得往高处看。你能拿这个奖,也是得到了社会和读者的认可。”

鲁迅中这才高兴了些,感叹:“为这个笔名,我每次开会,都被人笑,很烦。朝阳,你的《暗算》和《棋王》我读过,很经典,想不到你这么年轻。哎,写作这种事情,真的要趁年轻,年轻灵感足,怎么写怎么有。朝阳,你哪里人?”

“其实,写作也是吃青春饭,趁新鲜赶紧卖。”孙朝阳拿着浴巾使劲地擦着头,擦背,擦腋窝,擦背:“我祖籍四川,现在北京上班,老鲁你呢?”

鲁迅中回答说,他是豫南山区的孩子,小时侯家穷,硬是靠着一支笔,写成了国家干部,养活了家里五个娃。

说着话,就打开行李箱。

箱子里除了换洗衣服就是稿子和墨水。

鲁迅中立即将稿子铺在写字台上,拧开台灯,一边跟孙朝阳攀谈,一边飞快地写着字。

孙朝阳:“老鲁你这么勤奋?”

就伸头去看,然后问:“我在旁边看你不会在意吧?”

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的写作习惯和怪癖,有人码字必须在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换个地方就一个字也写不出来了;有人则要把自己关在小黑屋里,还最讨厌别人在旁边看,你但凡偷瞄上一眼,管你是谁,立即就会翻脸。

有的人写作的时候要喝酒,写一行字就喝一口啤酒,一天下来干掉一箱,把肚子都喝成了蛤蟆。

最有趣的是孙朝阳认识某位哥们儿,写稿子的时候喜欢用牙齿去咬嘴皮,经常把嘴唇咬破皮,最后都结了厚实的一层茧子。

鲁迅中:“不要紧的,随便看,咱们写文章,最后不也要面对读者?”

八十年代初的作家文笔都比较板正,也就是没有个人风格。等到了明年,以莫言的《透明的红萝卜》和韩少功的《爸爸爸》为代表的探索小说风起,作家们才意识到个人写作风格的重要性,大家写的东西才有了辨识度。

老鲁写的是个小故事,大意是两个孤儿父母都在特殊年代里去世,于是临时组团,在铁路沿线捡捡垃圾维生,遇到了坏人。

故事嘛,还是没有脱离控诉荒唐年代的窠臼,实在没有可读性,换往常,孙朝阳多看一眼都觉得浪费时间。

但此刻的他竟惊讶地瞪大眼睛:“太快了,实在太快了,人形打字机啊!”

鲁迅中同志用的是草书,提起笔,一气写下去,转眼就写了半页稿子。速度即便比不上后世的电脑打字,也慢不了多少。

他快成这样也就罢了,关键是在写的同时还要构思,这就很惊人了。

孙朝阳虽然懒,可一旦开始写稿也很快的,反正就是抄,也不费脑子。但和鲁迅中比起来,就是个弟弟。

鲁迅中感慨:“没办法啊,我要养四个娃,还有老爹老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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