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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章(1 / 2)

第26章第26章

“有句话叫一-天要下雨,姑娘要嫁人。这向来是亘古不变的道理。也不是咱们就能干涉的。”

“还有一句话,宁拆十座庙宇,不毁一桩姻缘……咱们如果横加干涉,这叫棒打鸳鸯。”

高奉钧走后,一干人哪还有心情喝茶?

他在的时候不敢议论,如今他都跟人姑娘走了,大家伙儿,肯定要议论。沈光阳是个和事佬,这个时候就显得他这个角色,尤为重要。大道理说起来,那简直叫一个头头是道。

话才刚落地,陈润之接了一句:“谁是姑娘?钧哥是姑娘,还是她宋羡好是姑娘?″

“这话说的,那肯定宋羡好是姑娘。”

“她是姑娘吗?她那叫妖孽。”

被一众男人骂妖孽,那可是夸人的。

宋羡好如果知道了,估计得兴奋的两天两宿睡不着。最后还是人家沈光阳,说了一句公道话:“也不要说的那么难听,没有这个妖孽,也有下个妖孽,你还看不出来吗?奉钧她就不喜欢正常的,得够变态,才符合他的胃口。”

“他就一变态。”

陈润之冷哼。

沈光阳安慰道:“可不是嘛,俩变态。”

被骂变态的宋羡好,突然握着方向盘打了个喷嚏。她扫了旁边的高奉钧一眼,抬手揉鼻翼。

高奉钧视线平淡地,往她身上,性感单薄的布料,轻飘飘扫了一眼。2秒后,又轻飘飘扫了一眼。

“现在知道冷了?”

宋羡好听出来奚落,那冷也不能说冷。

倘若承认了冷,高奉钧接下来肯定要说,“既然知道冷,还穿那么少,活该!”

宋羡好才不会着他的道儿,顺着他往下说。想到这里,立马手臂往后一仰,把垂在肩头的慵懒蓬松长发,往后扒拉。露出更多白皙细腻的脖颈,线条优美的锁骨,在高奉钧面前,故意晃来晃去。

晃得人眼花缭乱。

高奉钧果然上套儿,流连忘返了会儿,反应过来才晓得转开视线,下意识舔了舔嘴唇。

她嘴硬说:“不冷啊,谁说我冷了?”

高奉钧笑看车窗外的风景,“不冷,你打什么喷嚏?”宋羡好睁眼说瞎话,“我这叫热喷嚏。”

“热喷嚏?"他看过来。

“对啊,"她眨了眨眼皮子,一本正经目视前方,“冷的时候,打的喷嚏叫冷喷嚏,热的时候,打的喷嚏,自然就叫热喷嚏…″好好好,怎么着,都是你有理。

高奉钧还没见过这么不可理喻的,冷呵一声,转过去头,不再搭理她。不过,下一秒却抬了手,把副驾驶那边的车窗,彻底落下来。如今已然深秋,不开车不带风的时候,天气飒爽,正适宜。不过,除了早晚出行温度有些低,白天开车,倘若车窗敞着的话,也会感觉有些凉。

高奉钧这么做,肯定是故意的。

宋羡好吸了吸鼻子,忍不住撇嘴。

今日穿上这身衣服,宋羡好出门时站在镜子前面,怎么看怎么觉得,360度无死角的好看。

高奉钧却一直建议她去把衣服换了…

宋羡好就是不换,再冷,都不换。

她要用行为证明,这个世界上只有两种动物最抗冻,一个是北极熊,一个是爱美的女人。

两人僵持了会儿。

直到宋羡好实在扛不住,打了第二个喷嚏,高奉钧这鸟人,才好像良心发现似的,抬手把车窗关了。

关上以后,还问了句:“你这么热,一直打热喷嚏?”宋羡好真是牙痒痒,恨不得咬他一口。

既然已是深秋,宁北市既然带了“北”这个字儿,多少也和北方沾点关系,每年到了这个季节,就越发荒凉起来。

秋风扫落叶之时,正适合伤春悲秋,吟吟诗,写写文章。前文早就介绍,严格意义上来说,高奉钧算是半个书香世家,母亲学史,乃为大学教授。

这么多年来,父亲跟着母亲耳濡目染,也有了几分文人气息。前不久父母出去游玩,他父亲一时感慨,回家之后,还连夜写了四首诗。那四首诗,家族聚餐的时候,母亲拿来炫耀,高奉钧也就匆匆看了一眼。大体上就是说,某天,什么蹊什么径,他携爱妻,寻芳探幽,感慨多年恩爱,所以作诗一首,留作纪念。

由此可见,高奉钧确实家教甚好,他父母也确实恩爱。所以对待婚姻爱情,有老一辈儿做楷模,自然不会离谱到哪里去。车子行至郊外,宋羡好开车开累了,就寻了一处湿地公园的免费停车场,泊车。

高奉钧率推车门下来,宋羡好伸了个懒腰,紧随其后。他二人走出柏油路停车场,顺着落了一地枯黄树叶的鹅卵石蹊径,慢悠悠往湖边走。

高奉钧沉默了许久,才问她:“前些日子,宁北有不少关于你的传言。”宋羡好歪着头,“什么传言?”

高奉钧眨了眨眼皮子,在问与不问之间斟酌了会儿,才缓缓道:“有两个男士当街为你打了架,因此还惊动了警察,把宽敞的大马路,都堵了小半……是否有此事?”

他也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明明听陈润之讲过经过,发小里头,十个人里头,有八个人知道这事儿,他不去问他们,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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