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爷剜了你的眼!”原来是附近的几个闲汉,三五成群溜溜达达。这种人胆子比鸡小,见沈誉凶悍,便不敢上前,光贴着墙根走。沈誉皱着眉问稚善:“你和榴香两个女子住,要当心些,夜里检查门窗。这几个闲汉没有骚扰过你们吧?”
“没有,我是第一次见。”
稚善想了想,花籽巷的几户人家虽然不富有,但大多和善勤快,没听说谁家有闲汉。
沈誉的眉宇一直没能舒展。
花籽巷人口并不密集,因此养鸡养鸭也没人管,周边气味便不怎么好闻。“若方便的话,你们还是另择一住处吧。”说这话时,沈誉没有多想,盖因考虑到花籽巷环境一般,今晚又碰到了游手好闲的男了……
沈誉自顾自扫视周围,“我记得每坊必配一间武侯铺,每铺五到十人不等,花籽巷偏了些,若发生什么事,怕是赶不及。”“多谢世子好意。“稚善道。
她微微低着头,手指又缠上衣角,心事重重。稚善深知沈誉是为她好,为她考虑,但他说的这些话未免有点“何不食肉糜"了。
上京是帝都,天子脚下,寸土寸金。
许多中下层官员根本无力购房,只能租赁。像阮家的宅子也是全靠稚善的外祖父传下来,才有的住。
而沈誉出身显贵,生在王府,长在国公府,怕是没有金银的概念。价值千金的乌金牡丹、珠钿翠盖的马车、大手一挥为人刊刻出书、纯金的佩囊…这些在他们眼中,怕是九牛一毛,不值一提。因此,沈誉可以轻飘飘地说出换一处居住。殊不知,这是稚善打着算盘,连看了多日宅子才定下的,已是能力范围内最好的选择了。
望着沈誉的一身鲜亮绯衣,金玉满带,抬手间尽是风流潇洒。稚善想,或许是太过平易近人,险些让人忽视了他贵公子的身份。沈誉对她的喜欢,也说不准是一时兴起,还是能持续多久。无论如何,他们都是不般配的。
“世子,就送到这儿吧。"稚善牵过小银,温柔地抚摩鬃毛。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这其中含有多少不舍。沈誉没有察觉异样,仍笑着伸出大掌,揉着自己的马,对它说:“跟你的好友道别吧。”
时辰不早,两匹马也有些倦,大眼睛都快无神。再逗留下去有点不像话,即便不舍,沈誉也该道别了。“薛姑娘,今日还未过去,我再同你说一声,生辰吉乐!”“好,多谢。”
“快些进去吧。”
阖上门,把白马赶进马厩。发现榴香已经睡下,稚善遂将栗子糕放去厨房,忙完这些,她一个人坐在院子里,望着雨后的夜空,暗自出神。心里好似有些难受。
同在书院时还没什么感觉,但相处的时间越长,就越能感受到两人之间的差距。
是否要及时打住,免得自己越陷越深?
翌日要去书院,稚善起来时榴香已经备好了朝食。“善善,你怎么蔫蔫的?不高兴吗?”
榴香吃着那份糖粉栗子糕,连连称赞,“好细腻的口感,不愧是大食肆做的。”
稚善道:“没有不高兴,可能是没睡好。”不仅没睡好,食欲也欠佳,稚善只喝了点粥。榴香要赶着出摊,已经去院子里收拾板车了。稚善将两人的碗筷送到厨房,还没开洗,忽然听榴香噔噔噔跑进来。“怎么了?”
榴香张口结舌,一时之间说不清楚,干脆直接拉着稚善出去。“你看,那儿什么时候多了鸡舍?!像是一夜之间长出来的,昨天还没有吧花籽巷屋宅稀疏,空地上竞真的坐落着一间小小鸡舍。此刻,不少人围在鸡舍外面看。
稚善不懂家禽养殖,但见里面有不少鸡,却无异味,想来搭建此间鸡舍的时候是动了脑筋的。
“哎?善善你看,那不是沈世子么。”
顺着榴香手指的方向看去。
还真是沈誉!
他还穿着昨夜那身绯衣。再细看,配饰和鞋子都没换一一难道沈誉昨夜没有回家?
“薛姑娘!"沈誉也瞅见她们了,朝这边挥了挥手,“榴香也在啊。”他走过来时,头顶甚至还粘着一片鸡毛!
“沈世子,你这是…“稚善摸了摸自己的脑袋,提醒他粘了鸡毛。沈誉随手挥走,又拍了拍身上的灰,道:“散养鸡禽太臭了,还污染街巷,我叫人搭了鸡舍,以后花籽巷的鸡都可以养在那里。”知道来龙去脉之后,榴香哦了声,赶着去出摊。稚善回过神,请沈誉到家里坐坐。
沈誉一口回绝:“算了吧,我身上粘了鸡毛什么的,多脏啊。该去学堂了吧?你先去,我回家洗洗再说。”
“那我帮你向夫子告个假。”
“行啊。“沈誉笑笑,他经常误晨课,不用特意跟夫子讲,夫子见他没来自然就知道了。
不过,有薛姑娘代他告假,一听就知道他俩是自己人。要不是薛姑娘还在场,沈誉简直想扶腰朗笑。“对了,"沈誉收起得瑟,说:“我在街道司没有认识的人,不然就让他们派人多多留意这边的治安了。”
“但我四叔是侍卫亲军司都指挥使,京城的防火缉盗他们侍卫司也管,回头我见着四叔,同他讲讲。”
见稚善有些迟疑,沈誉连忙说:“你放心,不是让侍卫司专门派人保护你们,只是对偏远的坊巷多多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