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忽地一把打落了他的手:“不准养!”季松大笑起来。想了想,他点了点头:“好,养对兔子好了。”先前她见了那副耳坠儿就喜笑颜开,但是又不喜欢金银之物,想来是喜欢兔子了。
沈禾果然点了点头。季松心头软如春水,站起身来又朝她伸出了手:“来来来,起来吃饭。”
“虽说没了银苗,但响菜倒是日日有的,你多吃点。”沈禾慢慢红了脸颊一一她怎么总爱吃一些发出声响的食物啊?真让人难堪。次日季松果然让人提了两只兔子过来。兔子还没有满月,沈禾疑心这俩兔子生下来还没几天。这俩兔子只有沈禾手掌大,雪一样白绒绒的一团,粉红的耳朵朱红的眼,因着刚来,俩兔子怯生生地缩在一边,沈禾看了它们好几次,都没有看到它们站起来的样子。
说起来沈禾很小就想养兔子了,兔子倒也不是什么贵重的动物,但爹娘总说兔子不干净,她只好将这份喜欢埋在心底;这会儿有了兔子,她兴致勃勃地翟着兔子,把兔子脊背上光滑的皮毛戳出了好几个小坑,又一次次把皮毛理顺了,一人两兔玩得不亦乐乎,忽然听见了李斌的声音。李斌是季松的老手下了,做事自然妥当;两人离得远远的,李斌就扬声叫沈禾了;沈禾听见声音就放下兔子站了起来:“怎么了?”离沈禾还有十几步远的时候,李斌就停住了脚步。他笑了:“夫人,有人要见您,说是您的堂妹。”
这人没有递上请帖,也没有事先预约过,门房自然不可能让人进来;可她自称是沈禾的堂妹,门房知道季松对沈禾的看重,当下也不敢耽搁,直接告诉了李斌;而李斌呢,他虽然也没有见过对方,但看了一眼就看出那人和沈禾的相似来了,当即就来禀告沈禾了。
沈禾闻言皱起了眉头。想了想,她道:“请她进来吧。”“不过,侯府里头有规矩,要见人一定要事先送来请帖,得到回复后才能进来。我也不好坏了侯府的规矩--以后她再来,也一定要这么做。”李斌一听就懂了--这俩人关系恐怕不太好;先前季松可和门房打过招呼,说倘若沈长生他们来找沈禾,一定要客客气气地把人请过去;这会儿沈禾还讲规矩,看来还没近到能讲情意的地步。
李斌说好,当即转身去门口接人了;沈禾抬头叹了口气,让人照看着兔子,自己去洗手换衣裳了。
沈妙真是故意这时候来堵她的。
现在虽然是上午,但马上到了午饭的时间,可见沈妙真是掐着点来的一一午饭时候堂妹造访,沈禾总不能把人给打了出去。可这人…沈禾忍不住叹气,索性让田田去厨房说了一句,让厨房多弄几个菜出来。
见了面肯定要寒暄几句,何况两人关系尴尬;就这么尴尬着面面相觑了一会儿,厨房便让人送菜过来了,沈禾也松了口气:“时间不早了,吃饭吧,咱们边吃边聊。”
妙真也应了。
厨房送来的饭菜很丰盛。也不知道是不是沈禾的错觉,她最近发现厨房的菜是越来越好吃了;刚刚嫁进侯府的时候,这里的饭菜又咸又油,她不是根本吃不下去,就是要端一碗白水,把菜色在白水里过了一遍,才能勉强吃下没什么味道的饭菜;可到了现在,不说那些新奇的菜色,沈禾每次都能吃到几样喜欢的菜,而且这些菜色出现的频率也很高。
譬如前些日子的银苗,这些日子的响菜。
银苗是没有长成的嫩藕,只有指头粗细,里头没有讨厌的藕丝,吃起来又脆又嫩;响菜听说是芦笋,削了皮晒干后收好,等要吃的时候,再把芦笋干泡开,嚼起来十分清脆。沈禾自幼口淡,不爱吃那些浓油赤酱的菜色,爱吃这些鲜嫩清脆的素菜。
银苗是时令菜,响菜却是干菜;近来已经没有了银苗,可响菜却每天都有。不过这回,沈禾瞧着响菜,倒有些下不了筷子了一一响菜吃起来咔嚓有声。在饭桌上弄出声音来,实在是不礼貌的事情。倘若是以前,沈禾自然不会觉得有什么;可现在她和妙真的关系,属实是有些尴尬。沈长好与沈长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对于那些普通家庭的孩子来说,要有人读书科考支撑门户,也要有人赚钱养家操持家务,因此很多人家里,儿子们便默契地分了工:有读书天赋的去读书,没有读书天赋的去经商,彼此互相扶持着,好把日子越过越红火。
沈长好是那个有天赋的,沈长生却从小去经商。沈长好读书到四十三岁,终于金榜题名;可他名次不靠前,是同进士出身。年龄大、名次又不靠前,他的仕途自然艰难,再加上本朝俸禄素来微薄,沈长好自然养不起家眷,索性让妻在苏州老家,和沈长生他们一家共同生活。旁人伸手要钱总是有些难堪,可沈长好家人一直有些怪异的自负在,这自负在沈长好金榜题名时达到了顶峰,又在沈长好薪俸微薄、让家人留在苏州后越发扭曲,两家人的关系便总有一些微妙在一-既要拿沈长生的钱花销,又要自矜身份、隐晦地嘲弄他商人出身,沈长好是怎么想的,沈禾不知道,但她知道父亲沈长生总是有些不痛快,为此没少和兄长嫂子起冲突。倘若只是如此倒也罢了,问题出在了沈禾身上。沈禾貌美。沈长生与周夫人容貌都不差,沈禾更是会生会长,只挑了俩人的优点长,自小就显示出了惊人的美貌。这美貌……沈长生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