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公司不同意,金理理也可以以违反版权法这个理由把公司告上法庭。这样的话她的着重点就不在于艺人合约是否,而是更加注重于艺人合约与版权登记法冲突。
在两部不同的法律碰撞的时候,法庭也有可能会产生不同的判决结果,相对来说可能会胜算比较大一点。
不过,打官司仍然是朴成哲律师认为的下下之策,他认为最好金理理可以通过跟公司协商少付或者免除掉解约费,好聚好散,所以金理理目前就是这么做的。
她不再是那么幼稚的人了,她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的身不由己,尤其是在这个行业,毕竞她之后也还是要继续发展下去,不想就这样直接销声匿迹了,所以她觉得如果真的能按照她的诉求达成这样的结果已经很好了。虽然她打心底觉得她的愿望应该不会这么简单就达成,不说别的,他们公司代表李晟海就是一个比较很吝啬又小心眼的人,而且SH公司上面还有CS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