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子。”
苏云中无条件支持她,“姐姐说的对,去看看定亲的对象怎么样,不行再解除婚约,姐姐配什么样的人都是配得上的。”
一番讨论过后,最终决定由牛城带着苏锦书去京市走一趟。去之前,苏锦书特意托人送信去周家,好让他们有所准备。
如果周凌霄没有及时得到消息,赶过来认下亲事,四合院还有钱怎么能早点到手呢。
与前世高楼林立的京市相比,1980年的京市处处透露着朴素的气息。三环大多是农田和村庄,苏锦书和牛城坐大巴到了三环后,转坐公交到了二环内。
穿过许多密密麻麻的胡同和四合院平房后,两人终于来到金丝胡同。跟之前穿过的胡同不同,金丝胡同宽度足足有5米,青砖灰瓦的平房院落紧密排列,地面铺着新砖。
即便是下雨,也不沾泥泞。
“舅舅,金丝胡同果然不一样呀。”苏锦书感叹说,穷富之别,可见一般。
牛城带着苏锦书往里走,“这金丝胡同里,自百年前起,住的就是皇亲国戚,有些四合院还是贝勒府、贝子府一类的。包括附近的东四胡同和史家胡同,如今住着的,就是这个时代的显贵人家。”
两个人一路打听,很快走到周家门口,有两个警卫守着。他们还没有开口说话,其中一个警卫已经认出他们,“你们是苏家来的?”
“是,我们来看望周老爷子。”牛城回答说。
警卫朝院子里喊了一声“秋华”,院子里走出来个老妇人,黑着脸,耷拉着个脸皮,小眼睛滴溜溜转着,从下往上把苏锦书打量了一番,鼻孔朝天“哼”了一声。
“你们的来意,老爷子知道了,我是这里的工人秋华,负责带你们去找孙少爷。”秋华仰着头,面无表情地说。
她高高在上的样子令牛城有些恼怒,苏锦书扯扯他的袖子,公事公办地回答:“那就请你带路吧。”
秋华脖子梗的笔直,活像一只骄傲的公鸡,雄赳赳气昂昂地在前面带路。
“不就是个仆人嘛,有什么好神气的,现在社会人人平等。”牛城没有放小声音,对苏锦书说。
秋华立马转过头来,端着架子说:“这位同志,纠正你一下,我虽然是个做饭的,但也是有编制的,不是什么仆人。倒是你们,新中国都解放多少年了,现在讲究自由恋爱,你们竟然还守着婚约,找上门来。”
“婶婶,这是你的意思,还是周老爷子的意思?我爸当年为了救他死的,如今他好过了,嫌弃我们家是农村的,不想承认亲事吗?”苏锦书做出一副要哭了的样子。
秋华的架子差点没端住,“谁说老爷子不想承认亲事了,这不是正带着你们去跟孙少爷谈婚论嫁。”
她看着苏锦书将哭未哭、眼波流转间动人的颜色,在心中暗暗庆幸,没有让周庭韫少爷见到这位幼年定下婚约的未婚妻。
原来苏锦书托人送来的书信并没有到周老爷子手中,而是被秋华的女儿施雅意外看见了。她自小暗恋周庭韫,得知自己仰慕多年的少爷有个村姑未婚妻,心生一计。
周老爷子当年立下的婚约又没有指定哪个孙子,不如让外面那个孙子周凌霄娶她好了。秋华的丈夫施明智是跟随周老爷子多年的警卫,两个人只有施雅这一个女儿,自幼宠爱,哪有不依她的。
更何况,私心里,他们也希望女儿能嫁给周庭韫少爷。
三人走到金丝胡同口,那里有一株歪着脖子的老槐树,细碎的光斑钻出浓荫,洒在树下高大的身影中。
他穿最寻常的白色衬衫黑色裤子,身形修长,脸如刀削,轮廓分明,看过来的时候眼神冷冷的,像是凝聚了一层薄冰。
苏锦书一眼认出,他就是周凌霄。
“凌霄少爷,你怎么会在这?”秋华难以置信地问。
他们一上前,周凌霄眼中的薄冰瞬间消融,他扬起唇角,含笑看着苏锦书:“我来接我的未婚妻。”
秋华一家的打算是将苏锦书送到周凌霄家里,告诉他一声,苏锦书是周老爷子给他定的未婚妻,剩下的,就让他自己看着办。
没料到周凌霄却突然出现,难道老爷子定的对象真是周凌霄?
不管怎样,目的达到,秋华懒得跟这些低层次的人周旋,“既然凌霄少爷来了,省得我送,您自己带他们回家吧。”
“辛苦秋婶。”周凌霄彬彬有礼,眼底一片冷漠。
转过头对上牛城和苏锦书的时候,又恢复了如沐春风的笑容,“舅舅,锦书,你们难得来京市,我带你们逛逛吧。”
本来周凌霄的外形条件就很能唬人,加上温柔有礼的表现,牛城对这个准外甥女婿很是满意,跟他交谈起来。
“你今年多大啦?”
“在哪里工作,住在哪里?”
......
牛城的问题多的不像话,且颇有查户口的架势,但周凌霄温和地一一作答了,半点脾气没有。
苏锦书看得咂舌,周凌霄不去考电影学院可惜了,演技牛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