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物收到了,莉莉莎也很高兴,但如何安置又成为了一个难题。
内森看着那匹不安地甩着尾巴的小马驹,眉头微微皱起。
他家虽然也有个小农场,平日里种些蔬菜和谷物,却从未养过马,连最基本的马厮都没有。别说是他家里,就是保罗家都是全机械化,根本不养马匹。
“看来只能先放在你们两人谁家的农场里面了,等我修建个马场再去接它回来。”内森的目光落在恩斯特和迭戈身上,语气中带着一丝无奈。
恩斯特和迭戈家都是大型农场,虽说主要以种植果蔬为主,但也兼顾着不少牛羊养殖的业务。在广袤的农场里放牧,马匹其实是比机械更合适的帮手。
机械运作时发出的巨大轰鸣声,很容易让牲畜受到惊吓,一旦牛群或羊群因此发生暴动,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即便是在农业机械化高度发达的美利坚,马匹在畜牧领域依然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
恩斯特闻言,随意地耸了耸肩,脸上没什么特别的表情,似乎把马放在谁家都无所谓。
迭戈却不一样,他这辈子见过不少马匹,却从未见过如此出众的马驹,光是那油亮的皮毛和挺拔的站姿,就足以看出它的不凡。
见恩斯特没什么意见,迭戈正想主动把这个任务揽下来,毕竟能暂时照料这样一匹好马,对他来说也是件值得高兴的事。
可他还没来得及开口,目光不经意间瞟向板车时,脸色突然大变,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地大喊道“莉莉莎,快回来!”
此时,运送马匹的板车车门已经打开,莉莉莎正站在板车外面,小脸蛋上写满了好奇,
两只小手紧紧攥着衣角,身体微微前倾,一副蠢蠢欲动的模样,显然是想上前和自己的小马驹来一场亲密的接触。
一旁的谢莉被迭戈这声突如其来的大吼吓了一跳,她来不及多想,一把抱起莉莉莎就小跑着退到了安全的地方,脸上满是疑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紧急的事情。
恩斯特抬眼看去,立刻明白了迭戈为何如此,他从小在农场长大,对牲畜的习性再熟悉不过。走过去轻轻掐了掐莉莉莎肉嘟嘟的小脸,耐心又严肃的说道“现在可不能过去接触它,听到了吗?”他指了指板车里的小马驹“马儿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都会感到紧张,你们看它鼻子里喘着粗气,这就是紧张的表现。所以我们这时候最好不要去打扰它,打开门让它自己先慢慢熟悉一下周边的环境会比较好。”
接着,恩斯特又认真地叮嘱莉莉莎“还有呀,在马儿的屁股对着你的时候,千万不要过去抚摸它。”“为什么呀?”谢莉忍不住问道,她对这些知识一窍不通,脸上满是困惑。
迭戈接过了话茬,语气严肃地解释“因为马的眼睛是长在两边的,这样的生理结构让它们看不到正前方和正后方的视角”。
“而且马天生就自带防御系统,如果你从后面突然抚摸它,它会自动把这当成有人在偷袭它,很可能就会给你一个飞踹。”
刚才就是这种情况,那匹小马驹因为对新环境感到陌生,正把头冲着板车里面,屁股朝外,显得有些烦躁不安。
迭戈看到莉莉莎跃跃欲试地想要上前抚摸马屁,才会如此惊恐地大喊。
这匹马本就因为陌生环境而有些暴躁,要是莉莉莎这时候贸然去抚摸它,后果真的不堪设想。“正确的方式是从侧面慢慢接近,让马儿先清楚地看到你的存在。当然啦,如果相处的时间长了,彼此熟悉之后,就不用这么麻烦了。”
迭戈补充道“马儿的嗅觉和狗不相上下,等它熟悉你身上的气味了,即便你在几百米外的地方,它也能够准确地找到你。”
大家都听过老马识途的说法,说的就是马儿外出时永远能找到回家的路,甚至有些老马离开家乡几年后,还能凭借着敏锐的嗅觉找回自己的故乡。
而且和狗相比,马往往更加聪明。
比如说,面对一个表面上看不出任何危险的食物,马和狗或许都能觉察出里面有问题,但狗很可能因为一时的贪吃而忍不住吃下去,马却会坚决地拒绝。
在古代,行军打仗时马儿之所以如此重要,除了能代步和运输物资外,还因为它们在辨别水源和食物安全性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
一旦马嗅出水源或食物有问题,就会拒绝饮食,这在一定程度上能保障士兵的安全。
内森听着大家关于马的讨论,脸上露出一丝苦笑“看来除了修建马厮,我又多了一项工作,那就是学习怎么养马。”
恩斯特笑了笑,说道“其实有个很简单的办法,就能大致了解一匹马儿的身体状况,那就是给它梳毛”。
“马的刷子都是硬刷子,在梳毛的时候,如果马的哪块肌肉或者哪块骨骼有毛病,它就会下意识地躲开。”
恩斯特还想再给内森传授一些养马的小经验,迭戈却突然插话进来“既然内森需要时间修建马厮,那这匹马就先放到我的马场寄养一段时间吧。我看现在就让司机把它运送到我家的农场去,省得时间长了,马儿到时候还要再次适应新环境,而且喂食也会是个麻烦事。”
一天之内让马换两个地方,确实会给它带来不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