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李昂不绕弯子,目的就是为了试探出这位律师是否像传闻中那样,专为重罪犯服务。
“d贩?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卢卡摇了摇头,“没被定罪之前,都只能称为暂时失去自由的好人,我的客户里不存在罪犯这一说法,因为他们很少被定罪。”
“我的客户都是遵纪守法的五星好市民,从不忘记准时纳税。”
“你真是这么想的?”李昂点燃一支香烟。
“当然~这只是一种供需关系,因为市场有需要,我的客户向他们提供产品。”卢卡说,“和各行各业都一样,成人行业向公众出售快乐,音乐行业向公众贩卖情绪,有需求就有市场。”
看着对方越扯越离谱,李昂赶紧打断这一话题。
将问题引到专业性问题上来,“你对音乐版权纠纷了解嘛?”
“当然,没有人比我更懂音乐版权!”
李昂与roc王国的纠纷,主要在于母带权。
这个问题是个行业共识,不存在什么纠纷。
从唱片行业诞生伊始就成为一种行业规则,即母带权归唱片公司所有。
这就意味着即使拥有自己作品的全部版权,也无法在解约后灌录以前的唱片。
一旦和roc解约,李昂就再也无法从《demons》专辑销售中获得分成。
新签约的公司也不能灌录发行这张唱片。
这和把自己养大的孩子拱手送去孝敬别人也没什么区别。
“这是个行业性难题,但也不是没有解决办法。”
“怎么解决?”
“将原有的作品重新录制成一张新的唱片,版权在你手里,这是最大的武器。”
“fxxk”李昂瞬间泄了气。
这样的解决方案他事先有所了解。
只是重新录制的代价过于昂贵,要将录音和mv全部推倒重来。
考虑到原有的作品已经过了黄金销售周期,这么做很难带来经济效益。
“从长远来看这是笔划算的买卖。”卢卡解释道:“更何况你未必需要将所有工作的推倒重来.”
“你的意思是?”
“原本的录音版本,只要经过重新修音,更改一些鼓点和合成音频就是全新的作品,这不了几个钱。”
李昂紧了紧眉头,这么做真的能通过唱片协会的审查吗?
说不定还会两级反转,被roc告上法庭,反咬一口侵权。
“听着,版权是你最有力的武器,你拥有词曲创作、编曲、演唱的全部版权,还拥有全美最优秀的律师!”
“即使对簿法庭,我也能轻松摆平一切。”
母带权是唱片公司的权杖,对于历代歌手都是一个难以解决的棘手问题。
卢卡的建议虽然没什么开创性,但已经是最经济的手段。
只要他能够兑现自己所说的,解决可能发生的一系列侵权纠纷。
一番接触下来李昂对其有了充分的了解:这家伙虽然腔调油腻,但能力十分在线。
这是位典型的高级美式讼棍。
这是李昂最终决定选择他的重要原因。
在美利坚的法律体系中,有道德洁癖和救世情结不是一名合格的律师。
优秀的律师,就是要为了保障客户和自己的利益,不惜用尽一切不当人的手段。
从这一点来看,道德指数为负的卢卡绝对称的上是律师这一行当的典范。
两人臭味相投。
有了互相信任的基础,接下来的合作谈判就轻松多了。
天启音乐向文森特律师事务所支付一年50万刀的报酬,以应对各种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卢卡.文森特还将成为李昂的私人法律顾问。
对比世达律师事务所动辄每年百万起步的顾问佣金,这笔钱得还算有性价比。
本着钱都了的原则,接下来李昂又和对方长谈了两个多小时。
咨询了关于名誉权、肖像权等等他不太了解的知识盲区。
分别时分,李昂好奇问道:“卢卡先生,你之前说只要建立在供需关系上的生意就是正能量的生意那么你贩卖的是什么?”
卢卡微微一怔,随后摸了摸领带一脸严肃的回答——
“自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