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迎风书院>都市言情>我在万历修起居注> 第184章 割腕!拙劣的武清伯,冯保的苦肉计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84章 割腕!拙劣的武清伯,冯保的苦肉计(1 / 3)

第184章 割腕!拙劣的武清伯,冯保的苦肉计

十一月二十四日,午后。

北镇抚司,诏狱。

刑部尚书刘应节、大理寺卿陆光祖、都察院左都御史陈瓒,自带木椅,令人送饭,一直守在诏狱的审讯牢房,与武清伯李伟几乎寸步不离。

小万历令锦衣卫与三法司联审,但主要嫌疑人武清伯李伟和绸布商邵方都被关在诏狱。

这意味着,锦衣卫将行使主审之权,三法司行使监察之权。

往昔出现这种情况。

三法司的三位主官几乎不可能一直守在这里。

但基于上次武清伯贪墨救死刑犯,三法司未能将其绳之以法。

这让三人觉得仕途上有了污点。

故而这次憋足了劲,要使得此案公平公正,完全遵循《大明律》而行。

此案并不复杂。

朝廷拨下的二十万两白银已确定给了武清伯,二十万件冬衣的总价值又确定不高于四万两。

剩下的十六万两到底去了哪里。

武清伯李伟与绸布商邵方必然是知情者,必须要给出一个说法。

诏狱内的主审是锦衣卫都指挥佥事兼北镇抚司镇抚使曹威,副审是冯保的干儿子、锦衣卫千户周海。

二人没有丝毫拖沓。

在三法司三大主官的监察下,不到两日,便查清了此事的来龙去脉。

二十万两白银,武清伯独得十五万两。

剩余五万两交给了绸布商邵方,邵方贪墨一万两,用剩下的四万两做成了劣质冬衣。

不过。

曹威与周海并未将武清伯拿到的十五万两白银定义为贪墨,而是定义为挪用,且还在“挪用”二字前加了一个词:暂时。

贪墨,一定不归还。

挪用,可能不归还。

暂时挪用,大概率归还。

这个文字游戏,直接将武清伯的罪名降了一等。

武清伯李伟称:当时拿到朝廷拨下的二十万两白银后,因未确定绸布商人选,一时糊涂,将其中的十五万两白银挪用到了修缮宅邸上面。之后确定绸布商为邵方后,便先给了其五万两白银,后续还会将剩下的银两补齐,然邵方为了巴结他,为了招揽更多朝廷的生意,向武清伯称,五万两白银便足矣,剩下的由他垫用,于是便出了黑心之事……

绸布商邵方对此供认不讳。

这样的措辞,一听就是为了减武清伯之罪,令绸布商邵方背锅。

这也是此案唯一能钻的空子。

但是,这个空子依照大明律,也只能使得武清伯的“贪墨者绞刑,家属直亲流刑”罪名变成“挪用者绞刑,家属直亲轻惩”。

很明显。

这是向来崇尚文艺的冯保,最擅长的伎俩。

刘应节三人对这个“贪墨变为暂时挪用”的罪名并不感到意外。

锦衣卫若不钻空子,为武清伯减轻罪名,那才奇怪呢!

此罪状出来后,因武清伯李伟和绸布商邵方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又不能大刑伺候,故而很难挑出毛病。

在这种文字游戏上拉扯,越拉扯,越扯不清楚。

绸布商邵方自知必死无疑,为了流放的家人能活下去,只能背锅顶罪。

刘应节、陆光祖、陈瓒三人商量一番后,决定认可此番罪状。

他们仅想将武清伯绳之以法,并不想将李太后的娘家人一锅端,也不可能一锅端。

当即。

曹威与刘应节三人对审出来的罪状,达成了一致意见。

不过在“定刑建议”上,双方分歧甚大。

曹威认为:武清伯李伟乃外戚之身,贵不可言,此次之过,全是听信谗言,外加年事已高,犯了糊涂,建议剥夺其爵位,贬为庶民。

三法司则认为:外戚犯法与庶民同罪,武清伯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外加使得十九名戍边士兵冻死,北境兵怨沸腾,应执行绞刑。

三法司知晓将武清伯处死的难度有点大,但他们必须依《大明律》而言。

由于他们彼此无法说服对方,便各拟一道奏本,呈递到了禁中,让小万历决断。

很快。

锦衣卫与三法司调查出的罪状便传到了京师的各个衙门。

殷正茂知晓后,不由得轻蔑一笑。

“哼!即使是暂时挪用,也应判处绞刑,不然日后大明律对皇亲国戚还有什么管束作用!”

沈念知晓后,则是微微皱眉。

他觉得李太后、小万历与冯保三人必然还有后招,不然仅凭“贪墨转暂时挪用”,根本不足以救下武清伯的命。

……

近黄昏。

武清伯李伟的认罪奏本在京师各个衙门传播开来。

沈念翻看一看,便知是冯保的手笔。

武清伯一个泥瓦匠,根本写不出如此“刁滑”的文字内容。

此认罪奏本。

首先对暂时挪用公款承认过错,称自己罪甚大焉,不可饶恕。然后便开始为自己找理由,比如:年迈糊涂、误听人言、一时财迷心窍等。

与此同时。

内廷传来消息,李太后知晓武清伯犯下此等过错后,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