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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2 / 2)

我从行李箱的底层拎出一条皱皱巴巴好像咸菜的长裙,努力回想了很久,才想起来这是怎么回事。

哦,原来是上次收拾去布鲁德海文的行李时,我在哈莉的撺掇下亲手塞进去的啊,这倒是巧了。这箱子在海文时根本没打开过,要来纽约我也只打开整理了上层,没想到腌了个咸菜。

突然想吃梅菜扣肉了,实在不行酸菜鱼也可以……啊,还想吃酸汤肥牛。要不干脆请学长吃中餐好了,主要是我很馋。我一边“吸溜吸溜"地咽着口水,一边给晚上的约会搭配出了一身不会出错的衣服。偏酒红色的衬衫裙,只有领口是白色的,一条同色系的发带,和一双标色的低跟玛丽珍。珍珠的项链和耳饰与领口的颜色交相呼应。“曜!好一个闭月羞花沉鱼落雁的绝世港风美人儿!"化完妆去照镜子的时候,我学着武〇外传的佟掌柜那样感叹,丝毫不觉得脸红。我倒是没刻意去思考今天应该走什么风格,只是想到提姆,就下意识选择了红色。总觉得提姆和红色很搭,四舍五入一下就是我和他很搭了嘻嘻。“你今晚也很漂亮。”

见面第一句话就是夸夸,而且很懂地使用了“也"这个字,我满意点头:“确实。”

毫不谦虚地收下了赞美,我才回敬了一句:“你也不赖。”能入我这个追过星又喜欢纸片人的人的眼,提摩西·德雷克当然是好看的,而且不仅仅是“好看",是非常好看。五官当然是足够漂亮的,但更吸引我的是气质。他身上有一种介于男人和少年之间的独特魅力,是青涩和成熟交杂的味道,乍一看矜贵温和,实际上心防颇重。不能用简单的外热内冷来形容,也不能因为他身负重任(韦恩集团)就认定他有多少年老成。读书的时候我喜欢复杂的难题,解出一道困扰很多人的难题会让我油然而生一股欣悦。换到人的身上,我也喜欢复杂的有反差的人。他应当美丽,有趣,有足够的人格魅力,在某一方面直白,但又有自己的秘密。他当然需要有一颗聪明的头脑,但在我面前偶尔犯傻也不错。最重要的是,不管外在表现如何,他都得是个坚定的人。这么说或许有点奇怪,我钦慕一切具有坚定意志和人性的人,初见面的时候我只以为提姆是个普通帅哥,后来的某一天,我突然在提姆身上嗅到了这一特质。

这个我有点儿喜欢的小男生一-比我小三四岁,都一个代沟了,当然可以算小男生,似乎有不少秘密的样子,而且藏得还挺好。那可真是……我笑了起来。

“怎么了?”

身前传来提姆好奇的声音。

“没事哦,我只是觉得在纽约有熟人真是太好了。”我若无其事地回答。

一一太好了,我最喜欢探寻真相,解开谜题了。否则的话我有这个脑子,干嘛不去搞钱,非得搞什么科研?

我看着提姆,注视着他的蓝眼睛,微笑。

提姆回望,我们四目相对,他也笑了起来。不同于对外人时常规的礼貌笑容,此时的提姆要显得真心许多。

但不够,还不够,他还有许多保留,而我想把那些秘密通通挖出来。一一一干二净。

不过现下,我只需要享受一个由提姆提供的完美约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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