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迎风书院>都市言情>东京:兔子警官和她的邪恶搭档> 第479章 刘大牛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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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9章 刘大牛之死(2 / 3)

。”

“按说民事和刑事的证明标准是不一样的,刑事案件关乎到一个人是否定罪、是否量刑以及判什么刑,是国家机构在合法的行使公民赋予的暴力,如此严肃的裁决,证明标准却非常非常非常之低。”

“办案人员和公检法都具有浓厚的主观归罪的办案思维,孙总如果想要开庭打无罪,他们就会居高临下的认为您就是有罪的。”

“比如说警察在讯问孙总的时候,曾经说过‘你说你无罪,那你怎么证明自己无罪’,这句话就具有浓厚的主观归罪思维。”

“按说孙总是否有罪,应当由警察来证明您有罪,而不应当由孙总来证明自己无罪。”

伏见鹿说到这,源玉子很想插一嘴,她想要反问‘为什么不在法庭上指出这一点,由法官对此进行公正裁决’。

没等她问出口,伏见鹿就说出了原因:

“再比如孙总即将面对的法官,在开庭过程中,很有可能会直接充当第二公诉人的角色……依照他过往的习惯,对方大概率会问‘你说自己无罪,那为什么那么多人指控你犯罪,而不去指控别人’,亦或者问‘你说自己无罪,那你怎么证明自己无罪,为什么他们指控你而不指控别人’……”

源玉子听明白了,感觉法官有点像她的小学老师,遇到学生打架,就会质问犟嘴的家伙:‘一个巴掌拍不响,为什么他打你不打别人?’

念及至此,她总算有点明白了,为什么伏见君总是跟个讼棍一样,拿法律当武器攻击别人……现在想想,可能是因为他受过太多委屈了吧?

孙哥听着听着,就感觉这案子好像有点不好办了,他顾不上牌桌里还躺着一具尸体,忍不住追问道:“那检察官怎么说?”

伏见鹿又推了推眼镜:“检察官有指标的,他只会让你认罪认罚,只要你认罪认罚,那就什么都好说;你要是不认罪认罚,那就给你加重量刑。”

“怎么会这样?”源玉子终于忍不住插嘴了。

她对法律的信仰非常虔诚,可对于法庭上的辩护、案件的审判过程、检察官与当事人的协商……这些她统统都不了解。

唯一了解的,也只有跟平樱子一起学习的那些法律条文。

伏见鹿并不在意她插嘴询问,主动解释道:“一方面是法庭工作量压力巨大,法官要审理的案子比你想象中的更多,其次是因为在我们的刑法规定中,有大量容易让公检法人员主观归罪的表述。”

“比如说,什么叫「明知」,什么叫「应当知道」,什么叫「知道」,什么叫「情节恶劣」,什么叫「数额巨大」,什么叫「情节严重」,什么叫「情节恶劣」……刑法中充斥着大量模糊式的表述,使得办案人员和他们内心的主管规律的办案思维能够形成一体,完成逻辑自洽。”

“所以刑事案件由于存在大量的模糊式表述,加上办案人员浓厚的办案思维,导致现在刑法中很多案件以「是否明知」作为办案依据。”

“比如说「掩隐」,比如说「帮信」,比如说「合同诈骗」等等,几乎所有故意类犯罪,在如何判断行为人明知这个问题上,都主要依赖于口供。”

“只要有口供就可以了。”

“如果没有口供怎么办?孙总你也经历过了吧?刑讯逼供或者诱供,警方拿到了口供,才有可能让你保释。”

“就算办错了案也无所谓,因为还有个万金油的制度,叫认罪认罚。只要孙总签了认罪认罚,那就什么事都好办,案子基本翻不过来,等同于把律师给废掉了。”

孙哥听着听着,觉得不对劲,感觉这律师让他签认罪认罚,好像是奔着把他送进监狱里去的。

他挠了挠胳膊上的纹身,忍不住问道:“我这故意伤人,也算在内吗?有我口供就能办了?不能事后翻供吗?”

伏见鹿摇了摇头,解释道:“刚才我也说了,刑法中有大量模糊式兜底性罪名,比如说「寻衅滋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敲诈勒索」、「过失致人死亡」、「重大责任事故」等等……总有一款适合孙总。”

“这就导致在实体法和程序法上,最终的结果非常不尽人意。”

“学者做实证研究时,数据也完全是虚假的,做出来的结论是否能够指导实践,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所以孙总就不要指望办案人员讲究程序正义了,诸如诱供、虚假笔录、让当事人改变证言都不重要,只要孙总认罪认罚,案子就能解决了。”

孙哥也懂一点法,他干这行这么久,自然得知道边界在哪里,不可能不懂法。他听到这,忍不住问道:“只有口供不是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吗?”

要是就这样稀里糊涂定罪,那他岂不是要吃几年牢饭?到时候出来黄菜都凉了!

“实践当中不是这样。”伏见鹿面无表情的说道。

源玉子感觉自己心中对法律的滤镜破灭了,以前伏见鹿从来没有跟她说过这种事情,她拿枪的小手都有点沉,倘若法庭象征的公义不再纯粹,那她身上肩负的使命也就成了一个笑话。

她忍不住插嘴,追问道:

“那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存疑时有利于被告、被判决宣告前都是无罪、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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