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迎风书院>武侠修真>鬼眼讼师> 第四百零八章 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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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八章 寻衅滋事(2 / 2)

话,于是继续说道:“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所以你现在的行为已经违反了该规定,并涉嫌构成寻衅滋事,我请你立即停止阻止医护将孩子送到太平间的行为,我陪着你们去太平间继续了解情况。如何?”

我转头看了看丁慧媛,然后又转回头说道:“什么是寻衅滋事?”

民警说道:“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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