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次避重就轻,着重谈了朱志豪代客理财的事情。没有再说什么白手套。毕竟大佬的话还是让他有些害怕的。 而代客理财是事实,再怎么争辩也没用。 这时候,那些嘴硬的人又起来兴风作浪了。 “别的不说,单单就是朱志豪代客理财这一件事就已经违反规定了吧。这还怎么狡辩。” “没错,虽然你很有实力,但是你代客理财是不符合我们的法律的,他这属于是非法集资。” ...... 然而,还没等朱志豪回应。 陈欣琳、王媛和张鑫鹏就在网上发帖说明。 说自己是请朱志豪帮忙炒股,赚了就支付给他一些酬劳。这属于合理的雇佣关系。 至于有些人发出来的给朱志豪付了上千万,说不可能有这么多的酬劳。 三人又说这是给朱志豪的奖励,同时也是一种交换。用这几千万换第一只基金的份额。 这里面到底是什么情况,除了参与的都不知道。所以就只能按照陈欣琳三人说的。 但是还有一部分人嘴硬,不服。 直到监察会官网出了一个调查说明。 “经调查,朱志豪先生并不存在代客理财的行为。其资金发生是因为参与者的个人意愿。请网上的人不要妄自揣测。对于有些造谣生事的人,建议平台封号处理。” 这一个通告基本就给这件事情定了调。就连监察会都说朱志豪不算代客理财,公然袒护朱志豪。那就不可能在这一点给朱志豪使绊子。 监察会的权利有多大,在金融圈的人是知道的。最后那一句‘建议封号。’基本就奠定了那个博主‘金融事,我来说’的结局。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